有愛心但傷透心的高中生
有愛心但傷透心的高中生
中時(94.8.25)報導景文高中與該校學生陳同學被高院判決罰款,
對於法官的判決,一般外行的老百姓無以置評。但法院在審查時,除了書面報告以外,可有進行學校實際的調查? 政府對於肢體殘障的學生求學的學習空間及設備有完善嗎?
班上有一位重度肌肉萎縮的學生,因長期坐在輪椅上無法做適當運動,造成體重過重,雙手肌肉也無力推輪椅。所以,只要在學校,一定是班上熱心的學生推進推出,法官大人絕對想像不到在單純的學校生活中有多少時候需要這些非專業卻熱心的學生幫忙。音樂課在三樓,美術課在四樓,童軍課視課程內容決定在室內或室外上課。聯課活動打散班級,各個上課地點都另行安排。體育課更傷腦筋,不同課程,籃球、排球、跳馬,健康的孩子哪裡上課都行,但需要協助的孩子只有眼睜睜地聽老師的安排卻身不由己!一位專任老師可能有十幾個班級,他無法掌握所有學生進教室的情況,導師也有自己的專任課程,更無法陪在學生的身邊,這時候如果殘障同學有偶發的情況,幾乎都是學生先行處理再通知老師。班上的男生幾乎都是他的小天使,下了課只見班上的男生都推著這位同學趕著上下一堂不同教室的課程。
我服務的學校已是設備非常完善的學校,但殘障廁所竟然也無法讓一位輪椅上的孩子進入使用。開學後,學校輔導主任與組長老師們奔波努力下,終於可以改建廁所,但工程拖了好幾個月才完工。這期間我的學生都得自備礦泉水的空瓶子,其他同學待命,一需要上廁所得馬上推到廁所內幫忙圍起來讓他方便解決。可憐的孩子剛開學時,從早上起床以後不敢喝一口水,怕上廁所增加同學的負擔!一年級教室在校門口進來第三棟建築,而殘障專用旋轉道只有通往第一棟教室,每一棟樓間未有平面通道連接,所以一早學生的奶奶要從第一棟繞到第二棟,再轉個圈到第三棟,才把他送進教室。平時到不同的教室,只見我的學生們再推他一棟棟教室轉,因為只有第一棟樓才有電梯到樓上上課。
法官認為照顧殘障人士需要有專業素養的人士的工作,學生未具有此能力得負過失侵權之責任,但為什麼政府知道各個學校或多或少都有殘障學生,卻未能在出意外之前為我們有需要的同胞提供一個無障礙的空間? 因為這個政府的失職導致學校、老師與學生三者之間都在有隨時失職的陰影下生活。所以該責罰的是政府的失職而不是一位單純又好心的學生,他的過失是為什麼幫助同學時他沒有先停下來衡量會有什麼後遺症,因為我們的教育是要隨時協助有需要的殘障同胞,要當個好孩子,而這使命讓他今生陪上了一輩子的良心不安與譴責及成人社會中硬梆梆法律條文的賠償金額。
我們官員老是喊著我們是人權國家但我們的環境中有一切不利殘障人士的空間,公共地區如澄清湖烤肉區的殘障廁所輪椅推不進 烤肉區與通道有十多層階梯無法推輪椅過去(戶外教學時是提供烤肉工廠的熱心非專業的叔叔伯伯背下去) 人行道沒有殘障同胞專用道,公車更沒有專用升降梯子對自己同胞如此對外勞更是絕情。一千多人外勞被像犯人一般限至於特定狹小擁擠的生活空間,官商勾結也剝奪外勞的基本薪資,去年南亞賑災所募集來的前可以鎖在國庫八個月而漠視災民的迫切需求這樣失職的政府難怪會有熱心又傷透心的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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